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大要闻

颍东区人大常委会对建立案件法院、部门、乡镇、村居 调处机制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21-08-27 11:14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9857
【字体大小:

8月19日,颍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海带领调研组,深入区人民法院正午法庭、公安分局枣庄派出所、司法局正午司法所、正午镇正午居委会,对建立案件法院、部门、乡镇、村居调处机制进行调研。

这次调研,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前期组织召开了由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住建局、总商会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认真了解这项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建议。在此基础上,调研组又听取了正午法庭诉调对接、庭所联动工作汇报、实地查看正午司法所人民调解开展情况,走访正午居委会,参观枣庄派出所“老张调解室”、“庭所联动点”,进一步了解我区建立案件法院、部门、乡镇、村居调处机制工作的开展情况。调研组了解到,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结为庭所共建单位,正午法庭积极推进“庭所联动”工作机制,整合法庭、派出所的司法资源力量,形成协调联动机制,有效化解了矛盾。区司法局与公安分局联合开展“警民联调”工作,枣庄派出所和基层调解组织互动,深入辖区现场调解纠纷做细做实社会矛盾联动调解、矛盾纠纷共同研判信息互通共享等工作,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调研组认为, 我区努力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不断探索建立案件法院、部门、乡镇、村居调处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效。

杨海充分肯定了我区建立案件法院、部门、乡镇、村居调处机制取得的成效,强调要提高对建立案件法院、部门、乡镇、村居调处机制重要性的认识,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有效化解矛盾,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宁国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