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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召开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12-20 15:29 作者: 王茂 浏览: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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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召开区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副主任杨海,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飞,区法院、颍东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及调研组成员参加了座谈。

调研组听取了区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区法院加强与检察院会商、颍东公安分局公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座谈会上,调研组成员、区检察院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两名专职律师对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是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有效方式。近年来,区检察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坚持在管理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积极构建以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和服务保障为一体的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案件质量管理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调研组同时指出了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调研组建议,区检察院在今后的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管理。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从讲政治促法治的高度,树立科学管理理念、能动管理理念、智能管理理念,充分发挥监管职责,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要完善案评体系发挥案管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建设,从制度层面规范案件管理工作,形成相对统一的办案标准,不断提升业务部门规范化执法水平。要履行分析研判职能,遵循法定诉讼流程,依据诉讼节点全面开展程序性、规范性紧密结合的流程监控。用好数据赋能,把握质量管理精准性持续深化数字检察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案件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推进检察业务数字质量、案件质量评查、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等质量管理业务与流程监控的深度融合,加强案件管理的智慧研判。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利用网上监控、网上流转,实现对案件动态监督的目标,确保案件管理部门监督职能取得新成效。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案件监管质量。注意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加强案件数据资源互通共享,自觉接受案管部门的监督,支持、配合案管工作的开展,探索构建案件管理部门参与、融入办案活动工作机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业务条线调度会等平台,加强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实体情况的把握和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软硬件水平要进一步提高检察官业务素能,精准制发各类检察建议。要加强软硬件投入,不断提高科技化办案水平,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司法保障能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座谈会前,调研组深入颍东公安分局、杨楼孜镇派出所,区人民法院、袁寨镇法庭等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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