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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12-28 18:22 作者: 张娟 浏览: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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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颍东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主持会议,副主任刘仿杰、曹伟、杨海、梁怀勇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程传雷,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马俊杰,区法院院长胡龙汉,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飞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审议了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报告,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2023年区政府预算调整方案、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关于补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确定选举日的决定和人事任免案。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科学编制规划,严格监督管理,依法严惩违法行为。要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大案件管理监督力度,发挥案件管理参谋作用,提升数字赋能水平。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重要方式,不断推动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增强落实人大决议决定的行动自觉,将其作为扎实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有效手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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