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邵静怡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葛 勇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周林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陈 波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丁 辉的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冬冬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李 林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汪 辉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除:
张秀彬的人民陪审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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