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在代表建议督办过程中都会发现个别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客观理由多解决办法少,同提建议代表沟通不够,不按规定时限办理,甚至有将建议弄丢失现象。很不客气的说,这些现象反映出了一些承办单位人大意识不强,轻视代表建议,不尊重代表履职成果。各级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法律赋予的一项职权,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形式。代表无论是在人大会议上或是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都是他们依法履职辛勤工作的成果,因此承办单位一定要将办理代表建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向代表及交办单位报告办理结果,切实增强人大意识。
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代表建议是代表在闭会期间深入群众走访调研收集到的民意和呼声,在一定范围或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它反映了一部分群众的利益诉求。尽管政府每年的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都能高票通过,但报告不可能面面俱到、尽善尽美,距离广大群众的愿望总会有差距,这样的差距往往就反映在代表的建议中。因此政府及其部门就应当将代表建议视同日常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对待并加以解决,做到同部署同落实。
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一种方式。人大代表之所以有建议提出,就是因为政府及其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工作中某些方面还有疏忽、有缺陷,对此群众就会有批评、意见和建议,就会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将批评、意见和建议转达给政府。这样的建议既是人民群众监督的声音,也是政府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面对这样的声音,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听取虚心接受积极回应。所以重视和解决好代表建议的过程也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执政为民的实践活动。
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宪政体现。党从建党之初就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宪法也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充分表明党的执政理念同国家立宪的宗旨是根本统一的,都是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为人民谋福祉的。党一再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事关群众利益的小事汇集起来就是国家的大事,一件件小事就反映在代表们提出的一件件的建议中。因此重视办理代表建议,回应群众关切既是践行党的宗旨意识体现,也是心系群众对人民负责的法治思维反映。
四、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条有效途径。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的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所以代表提出建议也是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途径和形式。如果轻视代表建议,不重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漠视群众利益,就会阻塞民意传导渠道,就会失去群众的信赖,甚至会酿成信访事件,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办理代表建议一定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同提建议代表沟通,深入实地调研,进一步了解群众的真实意图,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下好解决群众难题的先手棋,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路径。(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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