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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1日阜阳市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王玉坤、王钦鑫提出辞去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玉坤、王钦鑫辞去颍东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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