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30日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8日在颍东区委党校举行,会议议程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颍东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颍东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颍东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颍东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颍东区2024年区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颍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颍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
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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