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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5-17 22:00 作者: 张恒瑞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公室 浏览: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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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颍东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主持会议,副主任曹伟、梁怀勇,党组成员刘仿杰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俊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野,区人民法院院长胡龙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飞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阜阳市颍东新城区棚改及园区配套工程PPP项目部分道路及附属工程无法实施情况的变更议案;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请示;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住发展和生态底线。坚持依法用权,强化担当、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明确职责、夯实责任、落实措施,不断增强抓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定责任。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宣传的主题主线。强化政治担当和舆论引导,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内涵和基本要求,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会议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坚决贯彻执行,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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