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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 衔接(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7-24 18:45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1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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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阜阳市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 7月1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颍东区农村农业局局长屈化章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颍东区衔接(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指导和监督做好衔接(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村居责任,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促进了衔接(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会议指出如下问题,一是资产收益到账不及时,有些村集体资产和有些单位国有资产存在拖欠收益问题。二是资产后续管护不到位,部分经营性资产入股协议到期本金无法收回;部分资产闲置没有发挥效益;有的管护人不了解资产状态。三是部门监管力度仍需加强。区直有关部门、镇村和三资管理部门缺乏协调沟通,资产监督管理不够规范。为此,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监管指导,压实管理责任

压实压细风险防控责任,加强防控指导。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权到村集体的资产,全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确权到区直部门的国有资产,区财政局(国资委)牵头指导做好资产清资核算、登记、后续管理、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国资委)要加强对衔接(扶贫)资金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统筹调度,组织开展资产后续运营监督检查等工作。区镇“三资”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村居做好清资核算、登记、后续管理、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衔接(扶贫)资金项目资产规范管理、持续发挥效益。

二、加强排查力度,全面摸清底数

区直相关单位和区镇三资管理部门要摸清全区衔接(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的底数和现状,资产类别、经营状况、权属是否清晰,公益性资产是否正常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闲置或低效、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行业监管责任是否落实等,及时更新和完善资产管理台账。全面加强衔接(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提高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管护机制

要进一步优化现有资产,全面规范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产权归属明晰、权责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资产管理机制,巩固提升资金项目效益 。要进一步健全衔接(扶贫)资金项目资产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应对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对长期闲置、效益较差的项目资产,认真分析原因,早预警、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完善风险监测机制、信息通报机制,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化解资金项目风险。资产权属单位要按照巩固、提升、盘活,做好对功能不完善、闲置低效、不良资产的盘活处置、优化重组和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对于脱贫攻坚期间实施的基础设施折资入股项目,在合同到期后,资产权属单位有序将资产类型调整为公益性资产并加强管护。

请区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由办事机构交区人大常委会农村与农业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24年9月24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阜阳市颍东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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