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阜阳市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程传雷提出辞去颍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程传雷辞去颍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颍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程传雷的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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