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决议决定

关于颍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丁朝阳代理区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1-17 09:15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3505
【字体大小:

(2026年1月16日阜阳市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丁朝阳代理颍东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