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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阜阳市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丁朝阳代理颍东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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