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阜阳市颍东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阜阳市颍东区2018年颍新片区(雨润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区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的议案》及说明,会议同意这个议案,决定批准将阜阳市颍东区2018年颍新片区(雨润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区本级中长期财政规划,并纳入相应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运作机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投资各方权利和义务,落实政府购买责任;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坚持建设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拨付使用协调统一的原则,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将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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