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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5-11-13 17:35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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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能动司法、善意执行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职责,聚焦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执行质效,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指出,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执行宣传工作有待加大、执行联动机制有待深化、执行工作质效仍需提高、执行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释法说理,积极营造良好执行环境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法院自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悬赏公告,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的数量。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自觉承担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意识,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联动机制,持续加强执行联动协作

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多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执源治理新格局,加强与公安、银行、车管、税务、住建、电信、证券、不动产、公积金、市场监管等部门及人员的沟通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切实解决执行联动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审判、立案、执行等部门的内部监督,加强当事人的执行风险提示,增强当事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意识。针对刑事涉财案件,要主动提前与刑事审判部门对接,共同做好案款、罚金、违法所得等执行款全流程追缴及劝导工作。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严格执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担任企业高管等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要聚焦财产调查、财产处置、案款发放等重点环节,大力整治执行领域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要求,不断提升执行查控、执行强制以及执行信用惩戒等措施的规范性、准确性,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完善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关键节点管控,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切实解决工作短板和不平衡问题。要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退出机制,强化终本执行案件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终本案件审查确定、恢复执行和退出机制,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巩固执行工作成果

要推行“滥用执行异议风险告知书”和“执行异议风险责任承诺书”,拓宽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渠道,落实委托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弄清被执行人财产。要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平台作用,将执行进展、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案件终本、执行不能等重要信息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提高执行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依法运用各类强制措施和刑事处罚手段,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积极推动“公诉+自诉”双轨并行,形成更加强有力的法律震慑。要加强执行工作经验总结,注重执行成果转化,进一步巩固执行工作成果。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水平

要优化执行队伍结构,打造高效、专业的团队办案模式,将执行程序中的网络查控、文书制作与送达、终本案件管理、财产调查、财产处置等工作进行集约化处理。要加强执行业务培训,鼓励执行人员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执行人员信息化应用、法律适用、涉执信访处理等各方面的能力。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筑牢信息安全屏障,保障被执行人隐私安全。

请区人民法院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由办事机构送交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26年1月11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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