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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6-02-13 15:54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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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阜阳市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通过)

阜阳市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胡龙汉所作的《颍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中共颍东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力指导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要求,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聚焦审判主责主业,全力护航发展大局,切实守护民生福祉,深化司法改革成效,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动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五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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