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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阜阳市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颍东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秦彬代理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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