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决议决定

关于阜阳市颍东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秦彬代理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5-22 17:15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149
【字体大小:

(2026年5月22日阜阳市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颍东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颍东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秦彬代理主任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