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区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民行检察宣传还需加大、监督质效还需提升、联动协作机制还需健全、队伍能力建设还需加强等。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民事行政检察法治氛围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典型案例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推进民事行政检察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开展法律咨询、巡回接访,深化检务公开,拓宽公开听证案件范围,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增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二、强化民事检察职能,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进一步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强化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着力加强虚假诉讼监督,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强化刑民衔接、线索移送等一体化办案机制,以更实举措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聚焦涉企民事裁判不公和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持续加大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持续加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拍卖、变卖、抵债、价款分配等执行程序中易出现的问题,督促法院整改落实。
三、强化行政检察职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依法加强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等法律监督,加大提请抗诉、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强化类案监督和深层次监督,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严格把握处罚必要性,依法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防止“当罚不罚”。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线索,依法依规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四、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检察监督公信力
深化公开听证,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坚持“应听尽听”,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案件当事人参与公开听证,让听证会参与人员实质性参与矛盾化解和案件评议,提升办案透明度和检察机关公信力。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
持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办案队伍建设,保持稳定性。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实训活动等提升能力。严格把握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规范各类检察文书的制作,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注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验总结,加强典型案例的培育与撰写。加强廉洁执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的公正意识、服务意识,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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